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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送達本縣「112年第2次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更正劃定、檢討變更或第一次劃定及編定使用地」1案,編定結果通知書無法送達土地所有權人沈純等3人(詳如清冊)。

刊登日期:2024/2/19
發文日期:2024/2/16
發文字號:府地用一字第1132707627A號
主旨:公示送達本縣「112年第2次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更正劃定、檢討變更或第一次劃定及編定使用地」1案,編定結果通知書無法送達土地所有權人沈純等3人(詳如清冊)。
依據:「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」第18點、「行政程序法」第78、80及81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「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」第18點、「行政程序法」第78、80及81條。旨案編定結果通知書因無法送達土地所有權人沈純君等3人(檢附公示送達土地所有權人清冊),依法辦理公示送達,並自最後刊登之日起,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,請冊列土地所有權人自最後刊登之日起20日內向本府地政處地用科洽領(編定結果通知書),逾期未領即依有關規定辦理。(本府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第一辦公大樓3樓地政處地用科,電話:05-5522721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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